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2020年10月住在桃園市中壢區的一名陳姓婦人(61歲)的車輛遇警方酒精攔檢不理,直接開車駛離被罰。隔年又占用佔用孕幼車位,總共被罰18萬600元。由於罰款遲遲未繳納,法務部執行署桃園分署選擇直接從她郵局內的帳戶提領出來,儘管陳姓婦人喊冤「車子是兒子在開,別罰我」仍無用。
陳姓婦人名下車輛因交通違規受罰。(示意圖/Pixabay)
桃園分署指出,2020年10月陳姓婦人名下車輛行經園市八德區長興路與崁頂路口時,見警方設置酒精攔檢點,卻不接受員警指揮停車受檢,反而直接駛離。被認定違規事實明確,決定裁罰18萬元罰鍰。2021年又被發現在大型購物中心違規佔用孕幼車位,遭裁罰600元。
由於18萬600元罰鍰遲遲未繳,於是此案轉交到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發現,陳姓婦人在郵局內有超過百萬的存款,所以使出扣押命令,18萬600元罰鍰就在一個月內全繳清了。
儘管陳姓婦人喊冤「車子是兒子在開,別罰我」。但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指出,陳姓婦人並未申請歸責實際駕駛人,所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以車主作為代表沒有問題。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之人身及財 產安全,遇有酒測攔檢,應依員警指揮停車受檢,切勿逃避或 拒檢,否則將遭主管機關重罰,若再拒繳罰鍰,財產恐遭扣押、 查封或拍賣,甚至連累家人,得不償失。
桃園分署表示,將秉持一貫 落實公權力之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持續且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依法執行,實現公義。
郵局的錢慘遭桃園分署執行。(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