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務院10日首次向全國人大作出有關2023年度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披露2023年末政府法定債務超過人民幣70兆元(下同,約新台幣315兆元)。
大陸第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於10日至13日在北京舉行,在10日的會議上,大陸財政部長藍佛安受國務院委託作出「國務院關於2023年度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
綜合第一財經、財新網報導,這是大陸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制度後,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
據報告,截至2023年末,全國政府法定債務餘額為人民幣70.77兆元(約新台幣318兆元),包括國債餘額人民幣30.03兆元(約新台幣135兆元)、地方政府法定債務餘額人民幣40.74兆元(約新台幣183兆元),地方債務規模高於中央債務。
按大陸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3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初步核算數人民幣126.06兆元(約新台幣567兆元)計算,大陸全國政府法定負債率(政府債務餘額與GDP之比)為56.1%。
國債餘額中,內債餘額人民幣29.70兆元(約新台幣133兆元),外債餘額人民幣3346億元(約新台幣1.5兆元)。地方政府法定債務餘額中,計入一般公共預算的一般債務餘額人民幣15.87兆元(約新台幣71兆元),計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的專項債務餘額人民幣24.87兆元(約新台幣112兆元)。
報告指出,為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報告明確規定五大工作重點,包括將透過科學確定政府債務規模和結構、深化國債管理改革、加強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及積極配合人大監督相關工作等。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溫來成表示,這是國務院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這成為常態化制度後,各級政府都要向本級人大報告當地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如此可加強人大對政府債務的監督,推動債務管理規範化、法制化。
財達證券副總經理胡恒松指出,當前需要全面把控、合理確定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和發行安排。一方面,應確保債務規模與國家財政收入和經濟實力相匹配,避免過度負債帶來的財政風險;另一方面,債務資金的使用應更加注重效率和效益,支持關鍵領域和重大項目,如基礎設施建設、科技創新、社會保障等。(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