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死人也不放過!台中殯儀館日前發生一起噁心事件,有位男性約聘人員,竟然在遺體化妝室侵害女屍,最後遭判刑,易科罰金免關的話得付出18萬元罰金。
台中殯儀館。(圖/Googlemap)
據台中地院的判決書資料,全案發生在2019年間,林姓嫌犯在殯儀館的化妝室巡邏,看到一位女子的大體,竟然「基於汙辱屍體之意,無故以手機拍攝死者臉部,又觸摸死者私密部位,並將畫面錄下」。
後來林男的惡行被抓包,並且被逮捕及起訴,台中地院法官表示「被告利用工作機會污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實屬不該」,但考量「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將他依涉犯污辱屍體罪判6個月徒刑,不過可易科罰金18萬免關,至於犯案用的手機,自然是沒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