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奶嫩模Yumi因2017年在臉書上po出胸部放在桌上的美照,分享自己忘記穿內衣就去看醫生的經驗,還說「想把內內搬起來給他聽」,2名網友批評Yumi「又不美」、「可悲台女」挨告,台北地檢署認為2名網友文章只是表達個人主觀評論,不構成妨害名譽罪,14日處分不起訴。
Yumi2017年8月間,po出她胸部放在桌子上的照片,並發文「以後看醫生絕對穿內衣,本來想說看醫生而已隨便穿沒想到他會用聽診,醫生隔著我的胸部壓著(正直醫生沒偷吃豆腐) 除了尷尬還真的好痛,想把內內搬起來給他聽,但真的尷尬,他似乎也很尷尬」。
但有2名網友批評Yumi「又不美」、「可悲台女」,Yumi提告,檢方調查時,2人都坦承發文,但沒錢賠償,希望當面向Yumi解釋道歉,Yumi拒絕。
北檢發現,2名網友被Yumi控妨害名譽的案子,先前已被新北地檢署偵結,以文章屬於個人意見,根據主觀判斷做出的評論等理由,將網友不起訴,因此北檢14日再度不起訴網友。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