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交通部爭取客運業在連續假期時11休1,客運工會看法大不同,有工會表示,若能達成協議則樂觀其成;也有工會質疑「放寬是否會帶來什麼後果,不同意又好像在阻擋資方做生意」。勞動部表示,待交通部將資料送來後就會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諮詢會同意後就會公告實施,未來企業經過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並備查主管機關後即可啟動11休1。
考慮到明年春假長達9天,屆時客運司機可能難以實踐7休1規定,交通部欲爭取將運輸業納入7休1放寬行業,公路總局今與公路客運公、工會與勞動部達成共識,同意在連續假期時做到11休1,10月將把此案報給交通部轉勞動部。
對此決議客運工會看法不盡相同,北台灣汽車客運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高令國表示,「能達成協議我們樂觀其成」,他認為畢竟不是長期、是一個彈性的規定,「也不是天天在過年,不然春假民眾沒車搭也很困擾,駕駛偶爾辛苦一點無妨」。
台灣汽車客運業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彥興則表示,許多細項還須討論,如加班費計算方法、休息時間長短等,他坦言「不同意通過好像在阻擋資方做生意,但適當放寬也不知道會帶來什麼後果」,他也說「明年如果順利實施後有什麼問題再來修正,工會也會持續監督」。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待交通部將相關資料送至勞動部後,將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由勞資雙方與專家學者共同討論鬆綁可行性,會後若決定同意通過,就會預告法案搜集各界意見,整理好後便會正式公告實施。
若客運運輸業順利鬆綁後,未來企業若在特定假期有11休1的需求時,除了須先得到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同意外,還須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備查,才可合法鬆綁。
中時 李宜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