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余姿函/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假釋犯高男日前到超商領取網購產品,因沒帶錢竟向店員搶包裹,還徒手毆打店員成傷。高男隨後被警方循線逮捕,並獲嘉檢聲押獲准,除了撤銷假釋立即入監服1年8月徒刑外,傷人刑責仍待面臨追究。
嘉義地方法院昨(6)表示,26歲的高男在21歲時闖民宅偷竊財物,向朋友母親借錢不成功,就動手攻擊行動不便的友人母親,將其口袋內的現金1300元奪走。高男遭警逮捕後,依強盜等罪嫌遭判有期徒刑5年9月定讞。
不過高男入監服刑後在111年10月13日聲請假釋獲准!沒想到他卻死性不改,5月27日凌晨高男前往嘉義市民族路某超商取貨,因產品為貨到付款,身上沒有現金的高男欺騙店員還有其他貨品要領取,待店員準備去找其他貨品時,他立即動手將網購物品從店員手上奪走。
男店員為雙手抱著物品防護被搶,不料卻被高男徒手狂打左臉頰和左手臂,店員因疼痛不已只好放手!事後店員報警,警方也根據超商監視器畫面鎖定嫌疑人的身分,當天就逮捕到高男。
高男被逮後辯稱自己網購的是手機,為了銷毀證據,他將手機與包裝盒一併丟棄,警訊後,他被依強盜等罪嫌移送至嘉義地檢署偵辦。目前高男已遭羈押獲准,嘉檢也已向上呈報撤銷高男的假釋獲准,高男得為自己的行為再繼續服1年8個多月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