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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一名70歲黃姓婦人好心幫忙臨時照顧鄰居的六歲兒子,豈料男童趁她未注意時爬窗,從八樓高墜落身亡。黃婦被南投檢方起訴時,男童父母皆強力幫黃婦求情,表示不提告,不過南投地院法官仍依過失致死罪名判刑3月,緩刑2年。
70歲老婦被依過失致死罪判三個月監禁,緩刑兩年。(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據了解,今年2月下旬,黃姓老婦的鄰居鄭女因有事要外出,臨時委託她幫忙照顧六歲兒子,黃婦將男童帶回家後,讓他與家中的狗一同玩耍,她則到房間使用電腦。未料男童獨自爬上置物櫃不慎摔出窗外,直接從八樓高墜落,導致頭部和腦部重創,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黃婦被南投檢方起訴時,男童的父母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表示不想追究被告的責任。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婦犯後坦承犯行,加上她沒有前科,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