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83歲戴姓男子因勃起障礙,於2023年2月於高雄鼓山區某泌尿科診所接受「單件式人工陰莖植入手術」。然而,他對術後結果不滿,認為「長度換硬度」,主張術前勃起時長度為18公分,術後僅剩12.5公分,因此對診所提告,要求返還手術費23萬5千元並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合計53萬5千元。

法院經審理後,在113年度醫字第4號民事判決中,認定醫方在手術過程並無過失,且原告所提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駁回其全部請求,由原告負擔全數訴訟費用。
根據判決內容,戴姓男子提出術前照片作為證據,聲稱手術前長度確實有18公分。然而,法院指出該照片僅為特寫,並無臉部或其他可資確認身份的特徵,無法證明照片中的器官確實屬於原告本人。同時,照片也未附有測量單位,難以認定其實際長度,因此不足以作為有力佐證。
診所方面則答辯,手術順利完成,術後測量結果為12.5公分,仍屬台灣成年男性正常範圍之長度。更重要的是,術前說明書中已明確告知,手術後外觀與功能無法與自然勃起狀態相提並論,患者應充分理解後方能選擇進行手術。
法院在判決中特別強調,男性生殖器長度會受溫度、時間、年齡、心理狀態、內分泌及性生活頻率等多種因素影響,並非固定值;就算承認照片為原告本人,也無法單憑此認定手術與長度變化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綜合各項理由,法院認為原告的請求並無正當依據,遂駁回其全部訴訟,醫方獲判全數勝訴。

泌尿科診所也發表聲明,表示尊重病患對醫療結果的期待與情緒,但必須澄清:法院已經明確認定醫療過程無過失,醫師行為完全符合專業與醫學規範。醫院理解個別患者的遺憾,但不能以片面言論或未經確認的資料混淆視聽,影響社會大眾對醫療的信任。
診所強調,醫療本質存在風險,每一位病患的體質、狀況及術後表現都會有所差異。醫師的責任是依照醫學標準進行治療,並於術前提供完整說明,保障病患的知情權。未來,院方也將持續加強醫病溝通,讓每位病人能在充分理解風險與效果的情況下做出選擇。
儘管司法判決已經給予最明確的結論,該名戴姓男子仍持續於院門口舉牌抗議,對外散布片面言論。對此,院方呼籲社會大眾應以司法判決為準,尊重專業醫療與法院最終裁定。本院並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以維護醫療團隊清譽及正常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