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12日公告登錄貢寮區馬崗街11、12號民宅為歷史建築,該建物為東北角早期石造民居,呈現多樣砌石工法與臨海防浪構築,經7月29日文資審議會決議通過。

新北市政府今(12)日公告登錄貢寮區「馬崗街11、12號民宅」為歷史建築。該建物為東北角早期居民就地取材搭建的石造建築,反映在地生活需求與自然環境影響,經7月29日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登錄。
「馬崗街11、12號民宅」經專案小組針對建物歷史、藝術與科學等價值進行評估後,提送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會認為,建物呈現多樣的砌石工法,包括平砌、斜角砌、交丁砌與亂石砌,且因應臨海環境與建物結合構築防浪之厚堤,兩棟建物配置為圍合型式,形成降低風浪影響之居民生活型態,表現出高度地域風貌與建築特色,決議將建築本體及防浪牆登錄為歷史建築。

「馬崗街11、12號民宅」見證了東北角海岸地區的發展脈絡,是珍貴的石頭屋文化資產。本案曾因行政訴訟遭法院撤銷原處分,新北市文化局在尊重司法判決的基礎下,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重啟文資審議程序,並完成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登錄歷史建築可保存建物與廣場不可分割的完整空間格局,未來新北市府也將輔導所有權人進行管理維護,並推動歷史建築活化,使東北角的文化資產得以永續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