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想趁亂佔女孩子便宜,得不償失!台北市一名藥商近日參加朋友慶生,隨後續攤來到夜店,他在夜店內看見一女子酒後意識不清,竟起色心帶回其住處撿屍。女子酒醒後報警,最後這名男子付出120萬賠償金和解,台北地方法院判男子1年8月徒刑並緩刑3年。該藥商月收入約28萬元,他大概付了4個多月的月薪才成功脫身。
女子醒來發現被撿屍,向警方報警提告。(示意圖/Pexels)
根據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從事藥商工作,月收入約28萬元,2021年4月24日廖姓男子到「OLENO BAR」酒吧參加朋友的慶生活動,慶生結束後廖男來到夜店「RUFF TAIPEI」續攤,廖男在夜店看到當事人女子酒後意識不清,竟起了色心。
廖男先把女子招攬計程車,好意將女子帶回她的住處,但是廖男卻趁女方意識模糊,無法抗拒廖男之際,趁機對她「撿屍」,得逞以後,廖姓男子事後若無其事的離開女子住處。
女方隔天醒來後驚覺自己遭到侵犯,因此向警方報警提告。廖男到案後坦承以對,願意與女方談和解,檢方訊後依乘機性交罪將廖男提起公訴。
法官審判認為,被告廖男雖然沒有前科,卻因為一時失慮,對告訴人女子造成不可抹滅傷害,考量坦承犯行態度上尚。且雙方已達成和解等,因此處以1年8月徒刑並緩刑3年,而廖男另外需在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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