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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方檢察署認為去年九合一選舉時,新北市瑞芳區爪峰里長簡明慧涉嫌與社區發展協會張姓理事長,擅自挪用中元普渡結餘款,補助參與旅遊的里民。基隆地檢署認定,簡里長以招待里民旅遊方式,向選民買票,所以對簡明慧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而今(17)日上午,基隆地方法院宣判,原告(檢察官)之訴駁回,簡明慧里長勝訴。
新北市瑞芳區爪峰里長簡明慧(右1)被提當選無效之訴,今基隆地院判定簡明慧勝訴。(圖/簡榮宗提供)
去年九合一大選結束後至今,全國各地檢署對共約兩百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包括苗栗、嘉義、花蓮等縣市,已有十餘人被判定當選無效。
爪峰里是瑞芳區人口數最大的里,簡里長深耕地方多年,不但辦理老人共餐,也多次獲得環境五星級的認證。所以去年底檢察官所提起的當選無效之訴,在地方政壇引起不小的震撼。
簡明慧委託瑞芳鄉親、即將參選七星區立委的簡榮宗律師代理其進行訴訟,希望能確保其里長的職務。簡榮宗檢視相關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後,主張社區發展協會舉辦的旅遊以及經費的籌措,都不是簡明慧所能決定;而簡里長雖然有在車上跟大家問好,但此為事理之常,也與補助沒有必然關係;更何況有多位證人表明,旅遊是每年都會舉辦的,也不會因為參加旅遊而動搖其投票意向。
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審理後,認為簡明慧沒有以招待里民旅遊的方式,進行買票,所以判決檢察官敗訴。本案雖仍可上訴,也還有另案刑事訴訟需要進行,但簡榮宗認為,本案中社區發展協會補助旅遊跟里長的選舉沒有對價的關係,因此,他會繼續協助處理後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