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女小文(化名)去年三月因準備考大學壓力大,不想回家,因蔡姓男網友保證「守規矩」,才決定到蔡男位於台中太平區的住處借宿2晚,不料蔡男忍了43個小時就凍末條,對小文性侵得逞,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將蔡男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遵守約定43個小時後,見美女在旁忍不住,先詢問小文是否有意與他性交,遭拒後竟將小文強壓在床上,強行脫下衣褲,性侵得逞。
蔡男事後騎機車載小文到大里區與她的友人見面,小文見到友人就哭訴遭性侵,隨即由友人陪同前往醫院驗傷及報警處理。台中地院調查後認為,小文是因蔡男再三保證,才會借宿蔡男住處2晚,並非虛妄,最後將蔡男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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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