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持續延燒,目前共有35藍委、8綠委進入二階段連署,然而第一階段卻出現不少往生者連署、偽造簽名等嫌疑案件。對此,中選會今(1)日表示,已依法向最高檢察署告發19件。

中選會今表示,對於外界所詢提議人名冊有偽造嫌疑案件,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之作業,該會辦理公職人員罷免案,基於法定義務,於完成查對作業後,依法循例將提議人名冊有偽造嫌疑案件向檢察機關告發。
中選會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中選會以往辦理公職人員罷免案,對於提議人名冊有提議前死亡、有偽造情事案件,均係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且該會對於提議人名冊有偽造嫌疑案件之告發,並未因被罷免對象之別,而做不同處理。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各公職人員罷免案因提出提議人名冊時程不一,提議人名冊經查對結果,有無需補提提議人名冊情形亦不一,中選會依委員會議決議,將於完成提議人名冊及補提提議人名冊查對作業後,就各該罷免案有提議前死亡、有偽造情事等案件,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
中選會指出,除日前已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之案件外,目前尚在進行補提提議人名冊查對作業之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亦有提議前死亡、有偽造情事等情形,該會將於完成查對作業後,移送最高檢察署偵辦。
中選會補充說明,2月份中選會共收到64案罷免案,扣除不受理或重複送件者後,共計有61件罷免案;目前,已依法向最高檢察署予以告發者為19件,其中立委罷免案係16件,市縣長罷免案1件、市縣議員罷免案2件。隨後,如第二波、第三波、第四波等,仍會陸續依法予以職務告發。
中選會強調,近日也會再將8件立委罷免案彙整後,再依法向最高檢察署予以告發。因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中選會以往辦理公職人員罷免案,對於提議人名冊或連署人名冊有提議前死亡、有偽造情事案件,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移送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