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灣被外媒稱為「行人地獄」,去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高達366人,平均每天1人喪命。交通部長陳世凱今(1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行人在斑馬線被撞是「國恥」,今年將加重未禮讓行人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現行法規,汽車未禮讓行人罰6000元,機車1200元;不停讓視障者,機車罰2400元、汽車7200元。若因此肇事,罰7200至3萬6000元。
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未來規劃將檢討肇事後的處罰,輕傷由7200元提高到1萬8000元,重傷或死亡一率以最高3萬6000元處罰;致人輕傷原吊扣駕照1年,檢討提高為1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3年原3年不得考領,提高為4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