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打算尋求連任的花蓮縣議會議長張峻,卻傳出得不到國民黨的黨內提名,原因是國民黨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9條規定,有所謂的「排黑條款」,不同時還有其他議員透露,所有議員參選人都必須先簽一份承諾書,當選後必定支持國民黨推薦的正、副議長候選人,否則願受黨紀處分,由於這份「承諾書」只有花蓮才有,也被視為專門針對張峻而來。
針對國民黨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9條規定,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貪汙治罪條例等罪,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立即喪失提名登記資格,並不得由黨內提名。張峻議長與多名議員捲入LED路燈採購弊案,2016年遭新北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7年8月。黨部此次援引該理由,拒絕提名張峻議長參選議員。
對此張峻回應,本案目前還在審理中,法院在處理此案有刻意延宕,目的就是為他造成困擾,並污名化他個人形象,讓他處於政治的不利狀態。這是一個明顯用司法來干預政治的手法。而且四年前黨部仍同意並鼓勵他參選議員,還讓他接任花蓮縣黨部主任委員,為何四年後就要取消他的提名資格。
另外根據《蘋果新聞網》的報導有議員透露,所有的參選人都還必須先簽署一份承諾書,承諾當選後必定支持國民黨推薦的正、副議長候選人,否則願受黨紀處分, 而這份所謂的「承諾書」全台只有花蓮才有,就被認為是針對張峻而來,甚至要阻斷張峻藉由無黨籍參選,進而爭取議長的路。
由於張峻與傅崐萁兩人不對盤,張峻質疑這是傅崑萁對本人的政治追殺所開出的第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