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2018年3月間,花蓮一名江姓男子騎車在外時見到路旁形單影隻的A女,頓時邪念驟生上前攀談表示自己可以送對方回家,而A女也不疑有他的上了車;隨後江男將A女載至一旁人煙稀少的樹林,開口提議想用500元的價碼與A女發生關係。
儘管A女嚴正拒絕,精蟲衝腦的江男彷彿著了魔一般強迫A女用嘴巴幫忙洩慾,隨後更是指親下體、強吻A女胸部得逞,並將A女載到一處路邊後隨即落跑閃人;而A女的父親見女兒到了平常回家的時間都還沒出現,趕忙報警處理。
根據警方了解並參考A女的證詞後,迅速循線逮到逃逸的江男,後者堅稱有和A女談妥性交易價碼,也確實有給錢,更表示若A女不上他的車就不會有這些事,但警方審酌A女領有重度精神障礙手冊,無法確實了解外人言談內容,且在A女身上採集到江男DNA、確認犯行屬實,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江男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