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自己當醫生!食藥署:自行購買「處方藥」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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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藍麗琪/綜合報導

日常身體感到不舒服,直接到藥局買藥是大家都習以為常的事情,但大部分的慢性病用藥都須經過醫師診斷開處方,才可以到藥局購買;食藥署就發文提醒,如果自行購買這類的處方藥而發生藥品傷害,將會無法申請藥害救濟,而且每個人的身體數值不同,如果需要調整藥物,也一定要回醫院請醫師調整,切勿任意購買藥品。

日常身體感到不舒服,直接到藥局買藥是大家都習以為常的事情。(圖/pexels)

食藥署在臉書粉專《藥博士 正藥說》發文指出,大部分的慢性病藥品,因為具有較高的風險性,都是屬於處方用藥,不論是藥品本身的副作用或是與其他藥品產生的交互作用,都需要經過醫師診斷,並謹慎評估後,才能開立處方,再交付藥師調劑。

~藥品依藥事法分為3級~

✅ 成藥:作用較為緩和,標示字樣「甲類成藥」「乙類成藥」,甲類成藥只可以在藥局以及藥妝店販售;乙類成藥則可以在超商或是雜貨店販售。

✅ 指示藥:可用於緩解大部分常見疾病症狀,不需要醫師處方,但需經由藥師、藥劑生或是醫師的評估及指示後購買。

✅ 處方藥:作用較為強烈,醫師處方藥品依藥事法第五十條規定,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因此無法在藥局直接購買

食藥署說明,很多人都有高血壓、高血糖這類慢性疾病,但即使是相同疾病,每個人身體狀況都不一樣;另外就算是自己的身體,醫師也可能因每次回診檢查數值的不同,而進行藥物調整,所以千萬不可自行評估就任意購買藥品。

大部分慢性病藥都需醫師開立處方,才可以到藥局購買。(圖/pexels)

食藥署提醒,若是自行購買處方藥而發生藥品傷害,將會無法申請藥害救濟;平常碰到藥物的問題可以諮詢身邊的藥師,需要調整藥物則一定要回醫院請醫師診斷調配,這樣對自己的身體健康才有保障。

資料來源:臉書粉專《食用玩家-食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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