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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上月21日發生隨機砍人案件,20歲洪姓護專生攜帶一把菜刀、2把水果刀搭乘捷運,期間突朝乘客揮舞,造成2名無辜乘客受傷,震驚社會。全案偵查終結,台中地檢署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將洪男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偵查終結,台中地檢署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將洪男起訴。(圖/翻攝畫面)
檢方指出,洪姓男子5月21日上午11時許,預謀自台中捷運水安宮站搭乘進入捷運車廂後,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致呂姓男子、許姓男子全身多處刀傷,最後被車內乘客多人合力制伏。
檢方說明,經查,洪姓男子因家庭、求學因素,而對社會產生不滿,並自今年4月間,即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選定於大眾捷運車廂內犯案,其原預謀於5月20日北上台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但思及隔天適逢為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於該時動手,更能加強社會大眾對其行兇行為及廢死議題之關注,心意已決後,即正式啟動殺人計畫。
檢方表示,從洪男的犯罪日期、犯罪地點、犯罪工具、行兇路線之選擇及考量,堪認其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之情形下,決意為本次隨機殺人犯行,其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欠缺或顯著減低之狀況。
檢方認為,本案發生後引發社會大眾集體恐慌效應,民眾擔心會無預警遇上隨機殺人事件,續而造成多數民眾在搭乘捷運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時,草木皆兵、杯弓蛇影,隨時處於警戒狀態,導致人與人間之疏離及不信任感日益加深,對於當日捷運車廂上遇劫之乘客,更是心理上揮之不去之陰影,洪男此舉對台灣社會民眾產生之負面效應甚鉅,從而認其殺人未遂等犯行實屬重大,因此將他起訴,並依法請求法院予以從重量刑。(CTW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