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的女兒連惠心,在擔任華暘傳播公司負責人期間,發現公司董事、資深製作人李淳容,以拍片需要租賃機器等理由,盜用公司章和連個人私章,對外詐借鉅款7億6000多萬元。李淳容遭判刑3年4月定讞入監服刑,日前矯正署核准假釋,李女15日出獄,可回家過年。
根據法院判決,連惠心在擔任華暘傳播公司負責人期間,與同時擔任頤倫影視製作、奕綸傳播公司負責人的李淳容(原名李淳蓉),合作拍攝「發現者」、「歷史的台灣」紀錄片。
李淳容被控指示不知情的會計,盜用華暘公司印章、連惠心私章,以華暘公司名義簽發上億餘元支票,對外借款高達7億6000多萬元,事後卻佯稱,需要資金拍片。
連惠心發現自己被冒名後,向李淳容拿回印章;不過,李淳容又繼續拿盜刻的連惠心印章,開立支票。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處李淳容有期徒刑6年6月,二審認定連惠心有授權李淳容簽發支票且知情,改判李淳容4年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於民國105年底認定,華暘公司或連惠心都沒有授權李淳容簽發支票,另審酌本案從95年7月間繫屬一審法院,審判已超過8年,適用速審法給予減刑,判李淳容3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106年11月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李淳容入監服刑。
據中央社報導,矯正署於1月9日核准她的假釋案,台灣高等法院13日裁定保護管束,李淳容於1月15日從台北監獄台北女子分監出獄。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