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民法第205條條文修正草案》,為解決高利貸與卡奴問題,朝野立委紛紛對此提出修正,不過在約定利率是要從現行的20%調降至10%、15%、16%又或是維持不變,朝野難有共識,最後決定送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提案《民法第20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原條文「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調降為10%,並增加包括明定債權人受領超過部分的利息,應予返還的義務,明定債權人不得以遲誤費、手續費或其他名目規避等規定。
不過在約定利率的調整上,朝野有不同意見。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提修正動議,將約定利率調整為15%,超過部分無效。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此無效部分,債務人已為給付者,得抵充原本,或依關於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返還。
法務部報告指出,《民法第205條》適用範圍廣泛,允宜保留一定彈性,容許當事人以約定利率合理控制其金錢債權風險,而且相關機關仍持保留態度,例如考量是否會限縮金融機構與民眾借貸資金流動性之虞,或者是民法為規範一切民事契約的普通法律,為因應社會經濟變化對利率波動的影響,宜有充分彈性。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則指出,民國102年就有討論過約定利率是否下修,當時有提到約定利率可改為16%。朝野立委對於約定利率各有各的主張,討論是要改成15%、16%或維持不變,沒有共識。此外,考量民間實際上的借貸情形,希望行政單位要注意相關風險評估,最後決定交由朝野協商去討論該如何調整。
中時 周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