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一名19歲陳姓男子,因為買春癡戀一名來台賣淫的33 泰籍女子娜娜(化名),倆人還譜出相差14歲的姊弟戀。今年5月警方網路巡邏時,發現娜娜在網路刑登賣淫訊息,前往查緝,沒想到陳男竟上演護花戲碼,還對警方強調與娜娜是情侶,結果2人都被帶回偵訊。
警方調查,陳男今年3月上網買春,與娜娜相約在中和租屋處性交易後,見對方身材窈窕、長相動人,一夜激情後「回沖」多次,最後從老主顧升格成男友,娜娜還常到陳男的租屋處過夜。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新北警方5月間進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娜娜在網路上刊登色情交易訊息,立刻循線前往臨檢,娜娜見警上門查緝一度高喊「Help」,陳男聽到立即衝進屋內向警方強調「我們是情侶」。由於員警在現場查獲保險套與潤滑油等證物,2人百口莫辯,雙雙帶回偵訊。
娜娜事後警方坦承,以1小時3000元價碼接客,陳男也坦承與娜娜性交易,2人因而被依《社維法》裁罰,娜娜交由移民署擇日遣返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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