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會通過 廢止特考稅務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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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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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廢止案,考試院表示,由於近年財稅行政人員提缺數及報到都率大幅下降,決定從110年起停辦該項考試,改由高普考相關類科取才。

 考試院今天召開院會,聽取考選部相關報告,過去因政府推動財稅改革,稅務人員需求量多,報考人數也相當踴躍,但近年隨著稅務業務電腦化,政府機關提報缺額大幅減少。

 考試院指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自91年6月27日訂定施行,初時僅設「財稅行政」科別,94年起因應各種減稅措施和行政救濟制度改革,增設「財稅法務」科別,並每2年舉辦1次。

 但因近年「財稅行政」科別提缺數及報到率大幅下降,考試院決定,自110年起停辦該項考試,改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

 由於用人需求已可透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滿足,已無單獨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的必要,因此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決定廢止該項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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