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二分局二線三星的陳姓內勤主任昨(28日)晚間酒後騎機車,在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肇事,肇事後還裝路人,警方到達後被認出是「自己人」,酒測值達每公升1.12毫克,已達泥醉標準當場被捕送辦並拔官調職。

整起車禍發生於昨天晚間7點左右,地點位於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官拜兩線三星的陳姓內勤主任當時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雙方停車查看車況時,對方察覺陳員身上散發明顯酒味,懷疑有酒後騎車情形,立即報警處理。

事發地點所屬轄區警方,第一分局獲報後派員到場,處理過程中員警當場認出陳員的警察身分,同時通報督察人員介入,陳員當下被酒測後,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12毫克,已達泥醉程度,當場被依涉犯公共危險罪逮捕並移送地檢署偵辦,車輛也當場被扣。

台南市警二分局也對此做出回應,副分局長江彥勳痛斥陳員身為幹部,未能以身作則、知法犯法,「全案已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分局方面已於昨晚開考績會,擬予記陳員一大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同時從嚴查究相關人員的考核監督責任,今年度的考績將列丙等,分局將秉持酒駕零容忍政策,持續要求各級主管落實宣導,嚴禁員警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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