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母頭應不會判死 李茂生嘆司法是「廚餘處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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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件重大殺人案發生,有逆子將母親頭砍下還從12樓丟下;也有7旬婦人不堪長期照顧壓力,用榔頭猛敲病夫後腦致死。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感嘆,這些殺人犯應該都不會被判死刑,他們都是社會邊緣人,但我們只會將他們交給司法解決,從不檢討社會制度或人心。台灣的刑事司法以及監禁制度基本上就是個廚餘處理機,方便得很。

李茂生今(20日)在臉書點出近期發生的3件殺人案,分別是「為了替自己所照顧的流浪犬報仇,於是拿刀刺死向流浪犬撥漆的人」、「逆子拿刀砍掉母親的頭,從十二樓丟到樓下」,以及「拿鐵鎚猛敲長年臥病老公的後腦杓,然後致死」。

李茂生說,這些殺人犯都會被羈押,但應該都不會被判死刑。這些殺人犯都是社會邊緣人,某程度上他們是被制度、被社會遺棄的人,「但是我們只會將這種人交給司法,讓司法去解決他們,從來都不會透過這類的案件檢討我們現行的社會制度或甚至於人心」。

李茂生還諷刺表示,「台灣的刑事司法以及監禁制度基本上就是個廚餘處理機,方便得很,而且我們根本就不需要知道這個廚餘處理機到底是怎樣運作的。可怕的是,連廚餘處理機都不知道自己只是廚餘處理機,還自認自己是公平與正義的旗手。所以我教少年事件處理法,我教監獄學,但不教刑法解釋學。我的手是乾淨的。」。

有網友贊同李教授看法,認為他「刺得好」、「許多鄉民只寄望死刑來遏止犯罪,照他們的邏輯,刑罰只保留死刑一項,這樣就天下太平,無人敢犯罪」、「守規矩的人在等著上面的人給糖吃,期望落空的他們轉而要求處罰不守規矩的人…」。

不過也有人認為「把問題推給人心與社會制度上實在好笑,人雖然大都是善良的,但是有些人卻是陰暗到你無法想像⋯」、「社會制度的維持與提升是很困難的,尤其在一個提倡好逸惡勞近視短利性的社會。畢竟在理想上,每個社會刑案都是在提示我們每個人都要為事件的發生負上責任,但在現實,每個與事件無直接相關的人都不會願意背上這個責任。」。

中時電子報 張達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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