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遭噴辣椒水攻擊 主謀花7萬「要他破相」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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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去年6月離開電視台時,遭一名男子噴灑辣椒水攻擊,警方循線逮捕4名嫌犯,主謀及執行者遭判刑4個月,另名共犯判刑3月,還有1人另案審理中。

負責動手的吳男遭判刑4個月。(圖/資料畫面)
負責動手的吳男遭判刑4個月。(圖/資料畫面)

回顧此案,李正皓去年6月19日晚間7時許開車載女友馬郁雯離開三立電視台,車子駛出停車場即遭一名吳姓男子(21歲)攔下朝車內噴灑辣椒水攻擊,犯案後隨即騎車逃離現場,警方隔天就將他逮捕,吳男堅稱是行車糾紛不滿李正皓態度才會犯案。

警方研判背後有人教唆持續追查,發現3名男子當晚開車與吳男一起前往電視台,並在場監控吳男行動,循線逮捕主嫌李姓男子(35歲)及共犯吳男(24歲)及陳男(27歲),3人到案後均辯稱未參與犯案,說詞避重就輕,遭依組織、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士林地方檢察署。

檢警查出,主謀李男因不滿李正皓在節目上論點,策劃攻擊想讓他「破相」,找來2名吳男及陳男一起行動,事前還2度帶著3人前往李正皓位板橋的住處及電視台場勘,李男表示動手的吳男任務完成後可拿5萬元報酬,其他2人則可各拿1萬,還承諾若被抓會負責籌措交保金。

全案日前士林地檢起訴後由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李男及2名吳男雖有悔意,但李正皓拒絕和解,審酌被告分工與犯行,主謀李男與執行吳男依共同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另名吳男則判刑3月、均可易科罰金,另名陳男未納入簡易判決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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