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新制 雇主申請方式、資格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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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為推動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彈性化,針對員工未滿30人的小微型企業提供獎勵措施,只要受僱勞工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停,雇主即可獲得每人每日1000元的獎勵金。勞保局將透過線上系統自動撥付,鼓勵企業支持新制實施。

《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今年元旦起正式上路,為了鼓勵雇主支持育嬰留停新制,勞保局提供小微型企業獎勵金。(示意圖/中天新聞資料照)
《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今年元旦起正式上路,為了鼓勵雇主支持育嬰留停新制,勞保局提供小微型企業獎勵金。(示意圖/中天新聞資料照)

《育嬰留職停薪照顧彈性化》新制自今年元旦起正式實施,勞工申請育嬰留停的方式更加靈活。根據新制規定,勞工可以「日」為計算單位提出育嬰留停申請,每人擁有最多30日的額度,若雙親共同申請,合計可達60日。此外,若有家庭照顧需求,勞工也能以「小時」為單位請事假,雇主不得拒絕或因此扣發全勤獎金。

申請獎勵金的雇主需至勞保局建置的線上系統進行帳戶登錄或變更,系統會自動比對育嬰續保及津貼相關資料。勞保局將於每年2月、5月、8月、11月底前自動撥付獎勵金至雇主帳戶,簡化申請流程。

值得留意的是,雇主申請獎勵有時間限制,最晚必須在受僱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起始日的下一年度4月底前完成辦理。若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將不予發給獎勵金,雇主需特別注意申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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