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無子女「遺產要分兄弟姊妹」! 呂秋遠1招免除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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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本報曾報導「沒生小孩…尪癌症驟逝『妻竟得和小叔分財產』 律師揭殘酷現實」,對此,知名律師呂秋遠18日深夜在臉書回應,「是的,很遺憾的說。」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呂秋遠指出,根據民法規定,如果被繼承人沒有子女,父母過世,那就是由兄弟姊妹繼承;如果有配偶,那就是配偶一半、兄弟姊妹一半。他坦言,對於某些人而言,這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配偶可以離婚,但是兄弟姊妹如果不合,就是魔咒,「血緣,是沒辦法斷絕的」

所以應該怎麼辦呢?呂秋遠列5點分析,一、「生孩子,或是收養孩子」,為了這件事去生孩子,是一件很冒險的事情,因為財產的總價值,可能不一定還能養得起一個孩子,而且給小孩也不一定會比較甘願。

二、「活得比自己的兄弟姊妹還要久」,這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他們的子女,不能代位繼承遺產,繼承順位只到兄弟姊妹,並不能移轉到他們的孩子身上,但這個方法有個缺點,畢竟我們無法掌握自己生命的長度。

三、「寫遺囑」,遺囑可以很簡單,自書遺囑就好,寫明遺產不給兄弟姊妹,由配偶繼承全部遺產,但這方法還是有缺點,因為兄弟姊妹會有特留分,還是可以取得遺產的三分之一。

四、「把財產移轉到配偶身上」,繼承得要有財產,如果在生前就可以做好規劃,把財產移轉到配偶,因為配偶間贈與,免課徵贈與稅,這也是一個方法,然而這方法的缺點就是一旦離婚,因為是贈與,所以這些財產就不能分配,由配偶獨得,但是要留到最後一口氣才移轉,沒人知道那一口氣是何時。

五、「剝奪繼承權」,最後大概只有這個方法,才能完全免除後顧之憂,如果跟兄弟姊妹的關係不好,應該是有原因的,想辦法把原因找出來,若構成重大侮辱或虐待,可以在遺囑裡,把這些事情寫出來,直接依法剝奪繼承權,配偶就可以單獨繼承,不會有兄弟姊妹來繼承了。

呂秋遠強調,財產這件事,活著的時候對自己才有意義,死了以後就變成遺產,花不到也看不著,如果沒有事先規劃,只會引起在世的人不斷的訴訟紛爭,,真心建議好好活著、好好花錢,不要讓財產變成遺產,或許這是能為在世的人,做的最好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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