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技正郭蓬生,涉嫌在台南市安平區酒駕肇事撞上路旁石墩,北市警局獲報後,8日上午展開檢討,決議將郭蓬生處以一大過處分,調離鑑識中心,並報請警政署調整服務地區,市警局強調,將等本案偵審確定後,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台北市警局表示,市警局鑑識中心技正郭蓬生,涉嫌在107年10月8日3時47分勤餘時間,駕駛自小客車,在臺南市安平區育平、慶平路口,自撞路旁石墩,發生交通事故。經酒精吐氣測試酒測值0.16mg/l,涉刑法第185之3條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嫌,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偵訊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市警局指出,郭員前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任內,曾因酒駕涉公共危險罪,於106年4月10日調至台北市警局鑑識中心服務,列管輔導迄今,仍不思改進,再次酒後駕車肇事,嚴重影響警譽。
市警局長陳嘉昌隨於8日晨報中痛心檢討,除嚴厲要求各單位主管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作為,對於有飲酒習慣人員嚴加管考外,並將郭員依違反「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相關規定,加重予以記一大過處分,先行調離鑑識中心靜候調查,並請警政署調整服務地區,另俟偵審確定後,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市警局強調,將持續秉持勤教嚴管、勿枉勿縱之決心,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並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使同仁知所警惕,避免酒駕行為再次發生。
中時 謝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