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外逃要犯回不了國!前兆豐銀董事長梁成金等被註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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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最高檢察署鎖定13名外逃要犯名單,包括前兆豐銀行董事長梁成金等13人,皆依法通知廢止並註銷護照,落實刑罰執行,確保司法威信。梁因超貸,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判刑2年確定,潛逃美國洛杉磯未歸。

最高檢公布潛逃要犯13人,通知註銷護照。(圖/最高檢提供)

13名要犯名單如下:

1.何存秀,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10月確定,擔任岡山鎮民代表會主席與鎮長配合,收取工程回扣款,判決沒收犯罪所得 462萬808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廈門。

2.施宜璋,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4月確定,聚眾鬥毆共同殺害被害人 1 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 澳門。

3.李百洋,製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8月確定,與共犯多人參與製造甲基安非他命,扣案麻黃鹼(甲基安非他命之先驅原料)逾 100 公斤,戕害國民身心健康甚鉅,並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後出境至東京。

4.林育震,運輸毒品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4月確定,以搭乘高鐵方式運輸毒品,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5,573.64 公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997.74公克,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成都。

5.莊錦池,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確定,自越南非法運 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磚12塊(合計淨重4217.15公克)入境我國, 莊錦池後出境至澳門。

6.張家銘,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10月確定,2012年間上櫃公司「普格科技」以假交易方式灌水營收美化財報,被告收取 報酬,介紹廠商客戶與普格公司進行虛偽循環交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並藉機拉抬股價,判決沒收犯罪所得3億6166萬3564元, 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7.倪忠安,結夥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與同夥多次以強暴脅 迫方法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強迫被害人交付財物或簽立票據等,被害人共4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8.羅自宏,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月確定,夜間侵入獨 居女子之住處,性侵被害人後強盜其財物,嚴重危害被害人居家安全, 使被害人身心受創,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緬甸。

9.賴彥翰,殺人、組織犯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1年2月確定,被告為竹聯幫孝堂天母分會副會長,與該不法幫派會長、成員深夜在天母市區公然糾集少年幫眾,持利刃各式器械砍殺被害人1人45刀,對社會 治安及人心安定影響至鉅,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10.顏定豐,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與共犯僅因細故持改 造手槍殺害被害人 1 人,危害社會治安重大,後出境至香港。

11.陳長義,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與高雄市立英明國中校長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判決沒收犯罪所得178萬7440元,嚴重侵害國家法益,後出境至中國大陸。

12.蕭宸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確定,以網路交友 對不特定女子詐取金錢之詐騙集團機房負責人,被害人多達21人,不法利得計1400餘萬元危害社會治安、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柬埔寨。

13.梁成金,背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確定,通緝逾10年之兆豐銀行前董事長梁成金涉超貸,造成交通銀行8億餘元呆帳損失,危害社會經濟秩序重大,後出境至洛杉磯。以上是檢察機關鎖定第二波13名外逃要犯、通知註銷護照名單 。

至於朱國榮涉犯重大經濟犯罪,棄保5億多元,6案通緝中,未扣案 犯罪所得1億多元,臺北地檢署依職權審查後,已通知廢止並註 銷其護照。高等檢察署 2024年2月6日函請高等法院轉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朱國榮護照。最高檢察署 2024年2月17日函請調查局及刑事警察局儘速緝捕其到案。(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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