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仁愛鄉長貪汙潛逃「沒境管、過3年才併案通緝」法界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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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投仁愛鄉長吳文忠涉貪遭重判逾18年,竟利用司法防逃漏洞,於三年前從容搭機離境。直到今年3月檢方才全面發布通緝,這種合法逃亡的行徑引爆社會強烈不滿。

前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圖/翻攝臉書)

探究這起離譜的潛逃事件,核心問題出在法院裁量與防逃實務的巨大鴻溝。吳文忠最初因貪污案被一審判處18年半,當時雖有百萬交保與八個月的限制出境,但案件進入台中高分院後,二審法官雖將刑期加重至18年10個月,卻以被告按時出庭為由,認定無延長境管之必要。這項致命的決定,讓限制出境命令自動失效。吳男便精準掌握這個法律空窗期,在2023年2月1日持合法護照,毫無阻礙地從桃園機場遠走高飛。

嫌犯成功脫身後,司法體系的遲鈍反應更讓外界搖頭。由於最高法院採取書面審理,不僅沒有強制要求當事人到庭,更未能及時啟動接續的境管作為,導致長達數年的防逃真空狀態。直到2024年8月,最高法院才針對部分案件駁回上訴並定讞,檢察機關發現找不到人執行發監,才在同年底發布通緝。

至於被撤銷發回更審的部分案件,台中地檢署更是遲至今年3月才正式完成併案通緝程序。然而,這名貪污要犯早已逍遙海外超過三年。法界人士痛批,眼睜睜看著重罪犯從國門合法離開,無疑暴露出執法體系的嚴重失靈,這不僅是對國家公權力的莫大諷刺,更徹底重創了民眾對於司法公平與正義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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