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舍房內都有監視器全程錄影,竟還敢性騷擾!在台北監獄服刑的一名簡姓男子,竟對同房獄友連續伸鹹豬手3次,還手腳並用,案經桃園地院判決,他遭判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
台北監獄。(圖/翻攝台北監獄官網)
據判決書資料,全案始於2021年6月19日上午8時53分許,簡男基於意圖性騷擾犯意,在監獄的舍房內以腳踢觸獄友A男(化名)臀部,並徒手撫摸A男臀部、撫摸A男左耳,接續於同日上午9時7分許,再用左手觸摸A男下體,讓A男憤而提告,簡男到案後坦承不諱,檢警察看舍房內的監視器畫面,也發現簡男犯行確有其事。
簡男最後被起訴,案至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簡男為逞一己私慾,趁A男來不及抗拒時碰觸臀部、耳朵及下體,明顯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但念及簡男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與A男成立調解,尚待履行後續賠償,顯非無悔意,因此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判簡男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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