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運用局與日盛投信針對2012年發生的陳平案,經過多年司法訴訟,近日終於達成調解,日盛投信於2025年3月14日依調解結果賠付1.2億元。此案為勞動基金4次重大投信弊案中,損害金額最大的一件,也是最後一件獲得賠償的案件。

《中國時報》今天(8日)報導,這起弊案源於2012年,日盛投信經理人陳平利用人頭帳戶買進與勞退基金相同個股,涉及背信行為。基金局在司法過程中原本求償3.9億元,但民事一審、二審法院以檢察官對違法交易行為舉證不足為由駁回。直到最高法院判決肯認經理人違反利益衝突規定,才將案件發回重審。

報導指出,勞動基金運用局副司長劉麗茹表示,本案在檢察官起訴時認定損害金額為1.9億元,但基金局認為實際損失達3.9億餘元。經過一審及二審均敗訴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並被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法官重新計算後得出損害金額為8900萬餘元,但基金局無法接受,最終經過5次調解會議,雙方同意以1.2億元達成和解。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此次調解具有與判決同等的法律效力。隨著陳平案的落幕,勞動基金歷年來的投信業者坑殺案件已全數獲得賠償。
對於勞動基金遭坑殺3.9億,報導也訪問學者和專家的看法。淡江大學財金系教授李沃牆指出,為追求報酬,勞動基金委外部位較高,雖然對投信業者及經理人有所限制,但仍可能出現取巧行為。他建議應從制度面著手改革,例如成立主權基金,並研議開放勞退自選,才能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而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則表示,關鍵在於是否具體落實,並建立完善的內稽機制及全面外部監理,才能防範人性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