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李慶元去年在1家安親班樓上懸掛大型廣告布條,指控安親班毆打陳情民眾,遭安親班楊姓負責人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李慶元明知陳情民眾遭毆傷案經過司法偵審,都沒有證據顯示安親班業者涉案,卻以廣告布條不實指控,涉嫌誹謗罪,13日起訴李慶。
這家安親班因與樓上的陳姓里長多年不睦,李慶元接獲陳姓里長陳情後,去年召開記者會,指控安親班涉嫌教唆傷害陳,並且在安親班樓上、陳姓里長住處外牆懸掛大型廣告布條,指控安親班暴力恐嚇騷擾他人,違建、違法超收、痛毆陳情民眾。安親班楊姓負責人遂提告李慶元及陳姓里長一家共4人誹謗罪。
檢方調查時,李慶元承認向陳姓里長借用外牆懸掛布條,但沒有誹謗,但檢方認為,陳姓里長被毆打一案,歷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審理判決,都沒有事證顯示安親班負責人涉案,李慶元明知判決結果,卻仍不實指控安親班痛毆陳男,已涉及誹謗罪嫌。
至於陳姓里長1家3口均辯稱,他們只是出借外牆給李,不知道李的用途,檢方認為3人罪嫌不足,均予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