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小牙醫等團體質疑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放寬「波波醫師」考照資格,衛福部醫事司今天重申,修正案主要是提升國外學歷採認規範的法律位階,讓定義更明確,沒有「關後門、開大門」等情事。
衛生福利部11月25日公告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國外學歷不予採認情形從9項增加到11項,包括未對外公開招生及考試等,自發布日施行。但本土小牙醫聯盟等團體質疑放寬國外學歷的「波波醫事」考照資格,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撤回重修。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明,修正施行細則是為了提高法律位階,沒有什麼「關後門、開大門」等情事,而且國外學歷回台要經過教育部、考選部跟衛福部等關卡。
劉玉菁解釋,教育部明定畢業學校應為已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的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進入考選部這關後,如果入學方式屬於11種不予採認情形,就算是教育部採認的學校,學歷同樣不會採認,細則修正僅是將學歷採認原則相關規範移至施行細則,內容完全沒有改變,所以也沒有見習抵實習這件事。
劉玉菁表示,原本採認原則中的「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考慮外國院校入學方式多元,缺乏一般常態招生方式或入學管道的明確定義;為避免不確定法律概念影響應試資格審議,修正為「未有對外公開招生及由公開考試、甄審、推薦或其他相當之方式入學」,讓定義更明確。
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長黃映綺指出,新細則放寬成任何國外團體認可即可,等於是台灣完全沒有審查,連野雞大學的學歷都要承認,還維持牙科可以用見習(站在旁邊看)抵實習(實際動手治療病人)時數的荒謬規定,甚至承認遠距教學、網路實習,根本是愈修愈寬鬆。
高雄市牙醫師公會理事長蔡政峰強調,「醫療是訊息不對稱的行業」,尤其牙科大部分處置是來自醫師建議,供應誘導需求的現象相較其他的科別更加明顯,目前台灣牙醫人力已呈現過剩,但又城鄉分佈不均。
從牙醫地方公會的實務角度,蔡政峰建議,政府應投入更多的資源在偏鄉牙科醫療,建立長期的誘因,吸引都會區優秀的醫師願意前往偏鄉服務,同時應該更嚴格控管牙醫師的質與量,在國內考選與教育品質均優的情況下,牙醫師人力供應,應該以國內為主,同時嚴格限制國外學歷應考國內證照資格,以維護國民口腔健康。(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