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翁穿越人行道遭公車撞擊 骨折+挫傷送醫 司機未讓行人將遭罰

記者陳奕廷/新北報導

 

一名54歲的詹姓公車駕駛,今(3日)下午近4時許,行車時撞到一位8旬周姓老翁,導致對方右手開放性骨折及雙腳挫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

沒禮讓行人!一名54歲的詹姓公車駕駛,今(3日)下午近4時許,執勤行車時撞到一位8旬周姓老翁,導致對方右手開放性骨折及雙腳挫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但警方調查出司機沒禮讓行人,將對詹男處以最高3600元的罰鍰。

一名54歲的詹姓公車駕駛,今(3日)下午近4時許,行車時撞到一位8旬周姓老翁(紅圈處),導致對方右手開放性骨折及雙腳挫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

 

據新莊警方表示,在3日15時59分,接獲車禍通報,警員趕往事發地點中平路與幸福路口,發現一名周姓老翁(80歲)已渾身是傷倒地,撞他的是54歲詹姓男子駕駛的公車,調查後發現是詹男駕駛的公車,當下正沿幸福路左轉中平路,往中原路方向行駛時,碰撞徒步在行人穿越道上,正準備穿越中平路之周姓老翁,因而釀成車禍。

一名54歲的詹姓公車駕駛,今(3日)下午近4時許,行車時撞到一位8旬周姓老翁(紅圈處),導致對方右手開放性骨折及雙腳挫傷送醫救治,所幸無生命危險。(圖/警方提供)

而救護人員檢傷發現,周姓老翁右手部位開放性骨折、雙腳下肢挫傷,經送往亞東醫院救治後,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肇事的詹姓駕駛酒測值雖為0,但警方查出他當下未禮讓行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對詹男處以1200元以上,最高可到3600元的罰鍰,這位公車駕駛除了醫藥費,也得吃上紅單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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