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長楊文科捲入「竹北天坑案」 法院一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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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長楊文科涉入竹北天坑案,遭檢方起訴,並建請判處10年以上徒刑。全案歷經一年多審理,新竹地院今天(13日)下午4時宣判,判處楊文科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楊文科。(圖/中天新聞)
楊文科。(圖/中天新聞)

竹北建案「豐采520」施工期間,曾5度造成周邊道路坍塌。檢方調查指出,該建案未依外審圖面施工,為節省成本擅自更改圖說,並在發生坍塌後拖延鑑定。此外,檢方指控新竹縣長楊文科、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等人無視停工標準,與建商私相授受並施壓基層違法復工,事後甚至偽造日誌規避調查。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楊文科求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江良淵則遭求處12年以上重刑。本案原訂於7月10日宣判,受巴威颱風停班課影響,延期至今日進行。

竹北天坑。(資料照/中時)
竹北天坑。(資料照/中時)

楊文科在法庭言詞辯論時堅稱自己無罪。他強調,身為地方首長皆是依法行政並尊重局處專業,與豐邑機構之間純粹為公務往來,絕對沒有收受不法利益或私下交情。楊文科喊冤,天坑案發生後,是他主動要求政風處調查,並將全案移送檢調偵辦;倘若真有違法勾當,邏輯上絕不可能主動送交司法審查。

新竹地院審理後,今天下午4點一審宣判,楊文科無罪,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判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黃姓承辦員判5年2月、褫奪公權3年,豐邑機構負責劉樹居、總經邱崇喆3年6月,被控涉違反建築法部分全部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新竹地檢署表示,收到完整判決理由後,再依法評估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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