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影射借徐永明300萬元 林佳龍重申: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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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林佳龍12日說明,針對媒體影射借貸前立委徐永明300萬元為不實報導。(何冠嫻攝)
交通部長林佳龍12日說明,針對媒體影射借貸前立委徐永明300萬元為不實報導。(何冠嫻攝)

前立委徐永明涉賄案,住處被搜到300萬元,徐稱該筆現金為借貸款項,並有媒體點名為交通部長林佳龍所借,12日林佳龍抵苗栗出席竹竹苗觀光圈產業交流座談會,受訪時強調,此為不實報導,且沒有提供任何消息來源而刻意影射,令人遺憾。至於是否要提告,林佳龍表示,已交由律師蒐集證據。

徐永明涉嫌收賄,遭檢調偵辦並在他住處搜出300萬元現金,徐稱此款項是向1位部會首長所借,引發外界議論,12日有媒體直接點名部會首長就是林佳龍。

而交通部長辦公室也立刻發出聲明,直指媒體藉隱匿消息來源之方式,以「重量級部會首長」、「徐永明回稱因為他是我學長」之內容,影射曾與徐有金錢往來之首長為林部長;此為不實的傳聞及臆測,相關案情及偵查內容,林部長不清楚,須由檢方說明及釐清,請外界勿作渲染及揣測,否則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林佳龍12日在苗栗受訪時再次重申,此為不實報導,自己對相關案情與偵查內容並不清楚,希望由檢方說明與澄清,若有過度甚至錯誤的揣測與渲染將會觸法,會對此作深入了解以捍衛自己的權益與清白。

針對是否會提告,林佳龍表示,目前已委由律師做相關事證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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