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為「洪瑞珍」商標!兄妹告上法院 堂妹遭判賠80萬「不准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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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三明治品牌洪瑞珍當前主理人洪峻聲對堂妹洪毓姍的商標戰爭, 在法院判洪毓姍所敗訴後,終於落下帷幕。

洪瑞珍三明治飄香多年,在全台都享有極高的知名度,目前由第二代洪峻聲經營。近期洪峻聲與堂妹洪毓姍爆發商標權的爭議,洪峻聲認為洪毓姍與她丈夫所開設的「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及「洪家手做」對自身經營品牌造成嚴重傷害,因此上告法院。

洪瑞珍三明治在全台都享有高度知名度(圖/翻攝自洪瑞珍三明治-創始店臉書粉專)
洪瑞珍三明治在全台都享有高度知名度(圖/翻攝自洪瑞珍三明治-創始店臉書粉專)

洪峻聲說,洪毓姍夫婦在3年前曾以「洪瑞珍」名義開店,當時就有進行官司,洪毓姍承諾不再使用。結果她只是將公司商標進行些許的更動,以「概念店」、「第二代」欲混淆視聽,洪峻聲才忍無可忍。

洪毓姍反駁,認為自己並無直接使用「洪瑞珍」三字,且洪毓姍父親也是「洪瑞珍三明治」的創始人之一,在創立初期也有說明家族成員可逕行使用,而自己僅是引用些許字詞說明兩店淵源。

「洪家手作」曾於去年對商標爭議發文(圖/翻攝自洪家手作三明治-環北店臉書粉專)

法官審理後認為,確實無完全使用「洪瑞珍」商標,但部分元素易讓消費者搞混,且無證據證明可共用商標,因此判洪毓姍敗訴,禁其使用 「洪瑞珍」 作公司名,得賠償堂哥80萬元,全案還可以上訴。

另外,法官針對洪峻聲提出洪毓姍部分使用 「洪瑞珍」 字樣一事 ,並非商標權範圍之內,因此洪峻聲此項要求未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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