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間,前警備總部上尉情報官崔沂生吸收海巡退役中校李慶賢及葉姓退役上校交付機密疑涉及共諜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崔、李兩人依違反國安法判有期徒刑1年4月及2年、葉姓退役上校則因罪證不足改判無罪,仍可上訴。
高雄地檢署指出,崔男從前警總上尉情報官退役,海巡退役中校李慶賢則是曾在警總保安處服役,與崔是舊識,後來警總改制海岸巡防司令部,李男擔任中校反情報官等職,葉姓上校則是2008年11月自海巡署後勤科退役。
崔男2004年間赴大陸經商,2008年與李男共同在上海投資餐飲,兩人先後在大陸認識大陸國安官員「王凱」、「張老大」,並因退休軍 官身分被吸收替對方蒐集情報,同時獲得旅遊、食宿招待及數萬元不等報酬。
由於海岸巡防司令部後來併入海巡署,為海岸巡防總局前身,崔、 李兩人因此將退休前業務取得「兵力駐地報告表」、「全台海防班哨 配置詳情資料」等文件,以數位相機翻拍後刪除,再帶到大陸,由對岸還原照片檔。
李慶賢則是在7年前企圖吸收葉男,葉男則在退役後交付「海巡署每月開會報告資料」、「岸巡總局擴大局務會報」等內部資料,由李男帶至大陸,換取人民幣1萬元或美金3000元不等報酬。
崔沂生應訊時表示,李、葉提供的資料均非機密。還辯稱有的資料過時且動過手腳,否認犯行,但法官並不可採信,因此在2018年4月,一審依違反國安法,判處崔2年半、李3年半、葉1年有期徒刑。
但是經高分院調查,崔、李涉案情節,有部分認定罪證不足,因此改判輕罪,至於葉姓退役上校,因查無涉案證據,改判無罪。
中時電子報 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