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嘉縣環保局21日接獲民眾通報,不肖業者半夜載運廢棄物傾倒水上鄉溪洲村大排,想利用暴雨將廢棄物放水流,立即派員現場蒐證並與警方合作調閱沿路監視器,已鎖定疑似行為車輛將依法嚴辦。
不肖業者半夜傾倒廢棄物(圖/嘉義縣環保局)
嘉義縣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水上鄉溪洲村大排於7月21日及24日深夜遭棄置廢棄物共2車次,近期適逢午後熱對流雷雨頻繁,導致部分廢棄物遭沖刷而漂散至下游情形。
環保局指出,因擔心證物遭沖走,環保局稽查員不顧危險於大排內廢棄物翻找證物,目前已查獲相關證物,並連繫管理單位水利處將廢棄物打撈上岸,避免影響大排水質及水流。
環保局長張輝川表示,初步研判廢棄物為雲林縣某工程產出的廢棄物,透過路口監視器已鎖定疑似行為車輛,與警方積極查辦中;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亂倒廢棄物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犯罪機具也會進行扣押、法拍。
張輝川強調,環保局已運用科技執法在縣內重要交流道出口加裝AI車牌辨識系統,鎖定特種車輛及有前科車牌,只要被鎖定車輛經過相關路口,系統會主動發出警訊,啟動稽查機制,達到預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