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高雄市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埋伏在台鐵高架橋下便道,見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僑生鍾姓女子獨自夜歸,以麻繩圈套她頸部拖至旁邊草叢性侵,鍾女遭繩圈緊勒致死,梁育誌開車棄屍,月前二審判決死刑,最高法院今撤銷死刑判決。
梁育誌(圖/資料照)
梁育誌2020年9月就在長榮大學附近台鐵高架橋下物色一名落單女子犯案,在對方奮力掙扎下未能得手,事隔不到1個月,梁育誌2020年10月28日又以相同手法犯案,鍾女不幸喪命,案件震驚社會。
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梁育誌手段兇殘,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雄高分院二審認為,鍾女被勒斃的時間點無法認定,判決梁育誌強制性交罪2年10月、強制性交殺人罪處死刑、遺棄屍體罪判2年徒刑,應執行死刑。最高法院三審今判決,梁育誌死刑判決撤銷,強制性交未遂罪2年10月及遺棄屍體各判2年徒刑部分則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