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惡性腫瘤」癌症 國人平均壽命竟可提高3.8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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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宜安 綜合報導

內政部公布「110年特定死因除外簡易生命表」,內政部表示,110年國人一般平均壽命為80.86歲,如排除國內十大死因前3位的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及肺炎,平均壽命將可分別提高3.84歲、1.56歲及0.91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最為明顯。

歷年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之平均壽命概況。(圖/內政部提供)

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國人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特別運用衛生福利部統計的110年國人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我國各特定死因除外的國人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國人平均壽命比較其差距,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因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國人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我國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指出,惡性腫瘤已連續40年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據統計,110年因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為5萬1656人,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2成7以上,但值得注意的是,經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100年的4.01歲緩步降至110年的3.84歲,
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有所下降。內政部進一步表示,從性別觀察,各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肺炎、腦血管疾病、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女性高於男性者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男、女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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