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消防局光明分隊消防車去年10月15日車頭在行駛中突然彈開,小隊長李耀文從擋風玻璃摔出車外遭車輪輾斃。士林地檢署調查事故原因,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會同業公會2名教授現場以同型車勘驗,發現無機械故障、無人為疏失,車頭因不明原因彈開,致發生意外事故。
事發編號「光明91」水箱車,車齡已經有17年,依照主計處的規定已達報廢的年限,不含事故車輛有5台同型、同年份水箱車當時仍在北市服役(現已全部報廢),去年10月15日上午8點多,李駕車到北投立德路一間驗車廠保養,返回隊部時行經大度路1段、2段路口,車頭無預警的彈開,導致李被拋飛出外,水箱車撞擊電線桿才停止。
檢察官經過半年多的調查,委由汽修公會黃姓、高姓教授到場實測,並向李妻、李子說明機械原理,檢方依現場警方拍照,以卡榫、安全扣環都在正確的位置,而且根據保養廠的監視器畫面,李依照SOP規定蓋上車頭,並無任何疏失。
4月底,檢察官找來專業教授、家屬現場實驗,如果卡榫沒有勾住車頭,車頭會前後晃動得很厲害,不可能行駛2公里,而且,沿途監視器也有發現車頭有嚴重晃動的情形,顯示卡榫、安全扣都有擺放在正確位置。
檢方表示,事發前並沒有機械故障,李自己蓋上車頭,卡榫都在正確位置,沒有人為疏失,僅能以不明原因導致卡榫鬆脫,無人犯罪簽結,家屬對於結果也沒有意見,上月初已將案件結案。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