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欸!謝謝你的停車費!」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po出一段影片,畫面只見原PO剛下班,繳完費準備出場時,卻遭後方的大媽超車,等於原PO替大媽繳了停車費,讓原PO氣炸「雖然說只是10元,但是奇摩子(感覺)真的很不爽!」
這名網友在爆廢公社PO出影片,表示他一如往常的下班後到停車場牽車準備回家,在騎至停車場出口繳完費等發票時,卻遭後方的大嬸直接超車並揚長而去,而大嬸騎出去後,出口柵欄便放下來,等於是原PO替大媽繳了10元停車費,讓原PO氣得將影片PO上網,表示「大嬸不是這樣操作的吧!雖然說只是10元,但是奇摩子(感覺)真的很不爽」。
影片一出也立即引起網友附和,紛紛留言「這個直接報警」、「這種人我一定去報警處理」,更有人看到大媽的熟練技巧,表示「看這阿姨應該是老江湖了」,也有人安慰原PO,表示「花10元,買一個笑話,哈哈!」有人則建議原PO「報警告詐欺,這最快了,會成立」。
據了解,詐欺罪成立的條件依據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網友表示,就本例而言,大媽因在原PO投錢後繞過他,等於是詐欺原PO,並造成原PO財務上損失,如原PO提出告訴或可成立。
中時電子報 柯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