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因皮膚發炎,找了姑姑從事保險業的鄧姓男友幫忙擦藥,對方卻趁與少女獨處的機會,假抹藥真襲胸、舔胸。事後犯行曝光,鄧男坦承不諱,法官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鄧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鄧男也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最終以70萬元賠償金收場。
鄧姓男子猥褻女友姪女遭判賠70萬元。(示意圖/PEXELS)
據判決書指出,鄧男為這名國中少女姑姑的男朋友,2021年9月某日下午,鄧男與少女獨自在新北板橋區住處,當時少女因皮膚發炎,由鄧男幫忙擦藥,但他卻色心大起,趁為少女塗抹皮膚炎藥膏的時候,伸手觸摸、舔舐少女胸部,並從後環抱對方還做出揉胸等猥褻行為。
事件曝光後,鄧男坦承犯行與後悔之意,新北地院法官審酌後,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鄧男2年徒刑,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而法庭審理時,鄧男事後也獲得少女及其家屬諒解,並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最後賠償對方70萬元,少女也表示,願意給予鄧男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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