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被指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雲林縣某間位於靠海鄉鎮的工程行,闆娘日前在臉書上po文徵會計「小姐」,竟被截圖檢舉,雲林縣府相關單位表示,將行文勞動部請求解釋。
雲林某工程行PO在臉書上的徵才廣告被檢舉,面臨最高30萬元的罰鍰。(圖/示意圖,AI生成)
據了解,闆娘是幫老闆負責在臉書及其他求職網站徵會計,她用個人帳號po文在臉書,但徵才廣告中的會計「小姐」一詞,「小姐」2字慘遭檢舉有就業性別歧視的嫌疑,而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的38-1條規定,雇主違反第7條規定者,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的工程行面臨30萬元罰鍰。
而此案也引起討論,因為該工程行之前請求職網站代po徵才廣告時,大型徵才公司熟悉法令,為避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簡稱性工法),僅提及誠徵「會計」一名,後面沒有「小姐」2字,此案疑似闆娘不熟悉相關法令導致。
對此雲林縣府勞青處長張世忠表示:「雇主因工作環境的考量而有特殊徵才需求,只能依能力為判斷,不能在求職廣告上限定求職者的性別,例如不能指定徵求男看護工或「女看護,只能以能力合不合適來取決。
張世忠指出「有些店家徵人會避免限男性或女性以免被罰,本案使用小姐的尊稱,被認定有性別歧視,但近年跨性別者愈來愈多,例如生理男姓或女性者,心理上的性別也不一定就跟生理上的性別相同,尊稱是否代表性別?又如何定義?例如有人曾問我科技部長唐鳳究竟應該尊稱小姐或先生?」
張世忠表示,此案將請示勞動部解釋尊稱是否代表性別,中央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政策宣導不足,許多小店家或個人仍循傳統方式找人,在資訊、知識不足之下,很容易踩紅線,例如「洗碗阿嫂」、「捆工阿伯」等詞都不可以,此案的裁罰金額從30萬元起跳有違比例原則,但違法是事實,即使依照《行政罰法》考量情節輕重,也須對該工程行開罰10萬元。
張世忠補充說明,雲林縣每年約接獲2至3件投訴徵才訊息違反性別歧視,呼籲公司行號或雇主徵才切記勿踩到「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等徵才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