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英代表處低薪徵才工作包山包海 外交部允諾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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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英國台北代表處因月薪偏低的徵才公告引發網路熱議。代表處於4日發布行政助理職缺公告,開出未稅月薪2298英鎊(約新台幣9萬9000元),卻因工作內容繁雜、應徵條件嚴苛而遭大批網友批評薪資與職責不符。

外交部針對駐外代表處低薪徵才一事做出回應。(圖/資料照)
外交部針對駐外代表處低薪徵才一事做出回應。(圖/資料照)

根據公告,該職位預計自8月24日起任職,應徵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及英國合法居留和工作證明文件,如英國護照或居留證。駐英代表處明確表示不提供英國工作簽證,應徵者需自行解決簽證問題。此外,應徵資格還包括大學以上學歷、中英文流利、熟悉Windows Office文書處理,以及具備英國駕駛執照與當地駕駛經驗。

工作內容涵蓋多個領域,包括一般行政庶務如辦公室用品採購、財產設備管控、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維護、修繕工程聯繫、接待室輪值、信件收發及支援駕駛工作等;人事相關業務如差勤管理、保險及契約更新、資料彙整統計;以及其他交辦事項。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間含1小時午餐時間,無法遠距辦公。錄取者需先試用3個月,並於報到後1個月內提供英國及中華民國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

公告發布後隨即在社群平台引起熱烈討論。網友普遍認為薪資與工作內容不成比例,紛紛表示「政府帶頭低薪」、「這薪資還未稅情況下,試問怎麼在高物價的英國生活呢」。有人直言寧願從事其他工作,「我寧願去鼎泰豐打工」、「我建議你們請志工,還不會被砲這麼慘」。也有網友質疑招聘邏輯,「要台灣人,還要已經有英國合法工作資格,又不提供簽證,有這種條件的人為什麼要來?」、「還要求英國駕照,不如去開Uber還比較自由」。

對比英國勞動市場現況,問題更加凸顯。英國自4月1日起實施的法定「國家生活工資」(National Living Wage)已調升至每小時12.71英鎊(約新台幣454元);以每週40小時、每月約160小時計算,月薪約2034英鎊(約新台幣8萬7000元)。駐英代表處開出的2298英鎊雖高於最低工資,但年薪僅約2萬7576英鎊(約新台幣118萬元),遠低於英國全職受僱員工年薪中位數約3萬9039英鎊(約新台幣167萬元)。

針對批評,外交部於6日回應表示,各國因國情、經濟發展情況、開發程度及勞動市場結構有別,導致駐外館處雇員敘薪標準各異。外交部強調,駐外機構乙類雇員的敘薪標準均需符合當地政府規定之基本薪資保障標準,並依駐在國近年通貨膨脹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本工資增幅、駐在國公務人員薪資及經濟能力與我國相當國家使領館當地僱用人員薪資標準等因素,併考量我國政府財政現況及整體資源的分配與運用,綜合評估調整合宜之雇員薪資。

外交部指出,如有薪資偏低、難以招聘人員時,將隨時檢討調整薪資標準。雇員依據學歷及工作經歷可獲提敘為較高薪級,另外也有每年晉薪的考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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