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新北市板橋一名王姓男子在2018年的時後曾到一間按摩館消費,期間多次觸碰年僅19歲的按摩師並最終脫褲染指得逞,受害女子控訴,不僅王男犯行惡劣,甚至自己當下和店長求救也被冷處理對待。
女方控訴,王男當天進入包廂後不到10分鐘就開始對自己上下其手,嚴正拒絕後王男仍不願罷手,最終趁自己不備扒褲侵犯得逞,自己趁隙逃出向店長求救卻被冷處理對待,不得不再次返回包廂繼續提王男按摩。
同時女子也提出事後的雙方對話內容明顯表示自己被為難的憤怒和無助,女子的男友亦出庭證稱女友確實情緒大受影響,對此王男辯稱自己一開始就表明要「法式按摩」,以為女方應該清楚法式按摩就是包含性服務。
面對王男的辯詞,新北地院審酌相關人證物證後予以不採信,同時因為王男未尊重女子身體自主權而判刑,除了雙方以35萬元達成和解條件之外,也依照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2個月徒刑,王男不服上訴後遭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更多中天快點TV報導】
除夕夜拋家出遊!她嗨玩4天「大門被反鎖」氣炸 破門下秒…驚見夫陳屍倉庫
超狂夫婦「數學破解樂透」…10年狂中獎7.2億!政府無奈放過:不算違法
桃園戲院除夕夜大火奪28命!女廁「堆疊15焦屍」飄詭臭 夜傳哭聲…她怨喊:我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