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彥昇/綜合報導
國防部「新版第一擊」引發各界議論。國民黨立委賴世葆昨(11)日在立院質詢,是否解放軍機艦進到我12浬領空領海,就等同「第一擊」情況,我方一定開火?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解釋,若有他國機艦進入領空領海都會做「處置」,全世界皆然,但這是原則,仍需考量情況,不能畫等號。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日邀請國安局長蔡明彥,就「中共兩會召開及年底美國總統大選情勢」,提出業務報告。國防委員會也邀請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列席。
針對國防部長邱國正上週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大陸在航空、海航實體若越界,就採行「第一擊」。賴世葆要求柏鴻輝清楚說明越界的定義。賴世葆指出,若解放軍機飛錯了,或解放軍艦航路走錯,走至我方領空領海12浬內,是否被視為第一擊,國軍就會開火?柏鴻輝回應,若進入12浬領空領海,都會依照聯合國憲章第51條規定,行使自衛權。
柏鴻輝進一步指出,我方對解放軍機的來意,會加以判斷,例如解放軍機飛近24浬鄰接區時,我方會廣播、攔截、驅離等;若是繼續飛進12浬,對方是否帶彈、彈艙是否打開,我方會判斷能否開槍,或發射火焰彈等;若是解放軍機沒有敵意,甚至做出搖擺動作,那就是投誠,會看情況處置。
國安局長蔡明彥也同意柏鴻輝的說法,並補充國防部訂有識別機制。
賴世葆追問,我方能看得到共機彈艙打開?柏鴻輝回應,我方戰機都是就近監控,可以看得到。
賴士葆追問,國軍是否有能力打下越界敵機?柏鴻輝回應「是的」,全世界各國有很多措施,作戰手法都一樣,國軍對進入12浬的目標,都能開火擊落。柏鴻輝更強調,對於第一擊,國軍有原則,但是不是一定打,不能畫等號。
針對2月14日金廈水域發生陸船翻覆事件後,大陸海警船數度進入外島禁限制水域。蔡明彥回應,會觀察大陸的行動是否常態化,但自3月1日起已恢復平靜,沒有看到對岸海景船再進入。
另外,3月6日有3艘大陸300噸至500噸漁船進入苗栗外海,並進入領海內6浬處,海巡署副署長張忠龍回應,當天3艘陸籍漁船進入台灣海域,我方也立即派遣巡防艇應對,但是海浪7到8級、陣風10級,已經超過我噸位只有100噸巡防艇的耐浪級數,遂改以雷達全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