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台北報導
結果自己先吃上官司!一名林姓男子在北市萬華區某小吃店用餐,但停在路邊黃線上的愛車,竟被駕駛技術差的三寶追撞後逃逸,他為了追出肇逃駕駛,人明明沒在車上,卻跑去醫院驗傷再去報案,指稱車禍當下自己人在車上,結果警方簡單一個調閱監視器查辦的標準動作,當場把他的謊言戳破。
43歲林男車停路邊被撞,人沒在車上卻去醫院驗傷。(圖/警方提供)
據警方表示,全案發生在111年10月21日,44歲林男開車到北市萬華分局大理派出所報案,指自己在10月12日,在萬華區艋舺大道某間小吃店用餐時,把車停在路邊,但卻被不知名人士開車追撞後逃逸,自己當時在車上,整起事故造成他的頭部跟腰部受傷,他已去醫院驗傷完畢,要對肇事駕駛提告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43歲林男車停路邊被撞,人沒在車上卻去醫院驗傷。(圖/警方提供)
只是接下來警方一個處理交通事故的標準起手式,卻無意間戳破林男的謊言,警方循例接獲報案後,百分百都會先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案情,結果畫面一調出來,林男「把車停妥、帶家人進店用餐、聽到外面有撞擊聲響、跑出查看」的動作全被監視器拍個一清二楚。
警方傳喚林男到案說明,他見狀只好坦承是怕肇事駕駛不賠償他的車損,才去醫院假驗傷,結果三寶駕駛是否已逮到人目前尚不得而知,林男反而先被警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誣告罪,移送北檢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勿因私利與私怨誣指他人涉犯刑事法,應循正當途徑進行調解與告訴,莫使自身反身陷囹圄。